近日,云南省文山州麻栗坡县公安局船头派出所查处一起非法就业案。
船头派出所民警在开展“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第一轮集中清查行动中,在一足浴店例行检查时,查获1名非法务工的外籍女子。经调查,该足浴店老板在明知该名外籍女子未取得工作许可的情况下,仍聘用该外籍女子从事相关营业活动,已构成非法聘用外国人行为。 文章源自玩技e族-https://www.playezu.com/875774.html
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文章源自玩技e族-https://www.playezu.com/875774.html
法条链接 文章源自玩技e族-https://www.playezu.com/875774.html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外国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非法就业: 文章源自玩技e族-https://www.playezu.com/875774.html
(一)未按照规定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在中国境内工作的;(二)超出工作许可限定范围在中国境内工作的;(三)外国留学生违反勤工助学管理规定,超出规定的岗位范围或者时限在中国境内工作的。 文章源自玩技e族-https://www.playezu.com/875774.html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容留、藏匿非法入境、非法居留的外国人,协助非法入境、非法居留的外国人逃避检查,或者为非法居留的外国人违法提供出境入境证件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单位有前款行为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罚。 文章源自玩技e族-https://www.playezu.com/875774.html
第八十条规定:外国人非法就业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介绍外国人非法就业的,对个人处以每非法介绍一人五千元、总额不超过五万元的罚款;对单位处每非法介绍一人五千元,总额不超过十万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聘用外国人的,处每非法聘用一人一万元、总额不超过十万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文章源自玩技e族-https://www.playezu.com/875774.html
来源:云南法制报 文章源自玩技e族-https://www.playezu.com/875774.html 文章源自玩技e族-https://www.playezu.com/8757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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