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签了认购书交了定金,现不想要了应该如何退回?教你实战方法!
有朋友说他今年2月份的时候在老家县城看中了一套小两房,本来是打算买给父母养老用的,看着不错当场交了5万元的定金,并签订了认购书,约定是2个月内交齐余款(准备全款)。文章源自玩技e族-https://www.playezu.com/739766.html
但是非常不幸的是其父亲2月底因病去世,现在母亲不打算再留在老家,所以这套房子再购买就没有必要了,遂跟开发商沟通,但是开发商并不同意退定金。文章源自玩技e族-https://www.playezu.com/739766.html
这个朋友问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比较好?5万也不是小钱,另外他们家确实也是因为有重大变故才做出这个决定的。文章源自玩技e族-https://www.playezu.com/7397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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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的建议是:文章源自玩技e族-https://www.playezu.com/739766.html
因为交的是定金,所以如果以重大变故为由主张不继续订购去打官司的话,败诉的概率非常大。文章源自玩技e族-https://www.playezu.com/739766.html
建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去售楼部签订购房合同,这个时候可以仔细查看购房合同,开发商肯定会提供厚厚的合同本,有当地住建部门提供的主合同(更改不了);文章源自玩技e族-https://www.playezu.com/739766.html
还有基本上都是有利于他们开发商的补充合同,我们通过仔细查看合同,找到里面不利于我们购房者的条款,要求他们进行更改;文章源自玩技e族-https://www.playezu.com/739766.html
如果开发商不答应,谈不下来的情况下,再以此为由主张达不成购房协议,要求对方退定金,这里面的度可以自己把握。文章源自玩技e族-https://www.playezu.com/739766.html
一、认购书和购房合同的区别
法律上有一对词,叫做预约合同和本约合同,《商品房认购书》就是预约合同,而将来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就是本约合同。文章源自玩技e族-https://www.playezu.com/739766.html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五条:
“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
购房者签订了认购书,购房者就享有对选中房屋优先购买的权利,并负有在约定的时间与开发商诚信磋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义务;
而开发商享有收取定金的权利,负有在认购期内为你保留房屋,并不得再另行售于他人,即保证与你诚信磋商、签订认购房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义务。
这也意味着只要双方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进行了诚信磋商,就履行了认购书的义务。并没有要求一定就是完成购房这个交易才不算违约。
但是要知道,认购书限于篇幅,不可能对整个房屋做一个非常详细的约定,比如房屋的基本情况,可能只会标注下房号以及面积。
认购书的目的主要是对于违约做了大概的约定,以及写明多长时间交齐首付或者余款,如果逾期的后果有哪些之类的,对于后续的正式购房合同,内容相差是挺大的。
所以签订了认购书的法律效力并没有购房合同那么大,我们虽然交的是定金(从法律层面就是已经定下来了,不是预定,无故不能退),但是我们完全可以考虑从认购书与购房合同相差内容大这方面着手。
二、购房合同应该怎么改?
要知道在法律上,买卖双方的地位都是平等的,这也意味着在买卖最终达成的合同协议内容上需要双方的协商同意。
但是由于大家都懂的原因,一直以来,在商品房交易中,开发商都处于强势地位,我们购房者基本上都是拿着购房合同时,木然的签名和按着指模,很多人对于购房合同压根就没有细看。
虽然这个很普遍,但是凡事都怕从法律层面来较真,我们如果打着想退定金的目的,那这个购房合同简直就是一道送分题,取决于我们怎么看了。
1、找出主合同和附合同的差异
这是需要特别注意的条款,要知道,由于现在都要求网签合同,所以开发商都是拿着当地住建局提供的标准购房合同给你,他们从网上下载来下让你签名打指模。
这里基本上都是实践检验过的,问题不会出现在这里,我们主要是看开发商提供的附件合同和主合同的差异。
比如主合同里面对于延期交房的约定,是一个比较合理的数字,但是开发商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和降低风险,在附件合同里面约定了一个很低的数字,种种条款,只要仔细查看,基本上都可以挑出不同来。
以此为由向开发商提出修改的意见,要求将购房合同进行更改。
但开发商出于整体的考虑,如果你这边更改了,是不是代表之前签订的其他人的购房合同都要更改呢?开发商拒绝的可能性是非常大的。
2、一定要公平、诚信原则下进行了磋商
不要表达出就是不想要房的意思,我们仅仅是对于这个购房合同达不成一致,并且已经在公平、诚信原则下进行了磋商;
只是基于各自利益考虑,无法就重要条款达成一致,致使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订立,这就属于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不在认购书所指的违约情形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
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3、给开发商发一个书面解除认购书通知
经过前面的交流之后,开发商在不同意修改合同的情况下,购房者就可以此为由给对方发一份书面解除认购书通知了,要求对方退还定金。如果对方不退,那直接提起诉讼,胜诉的几率非常高。
这就是在实践中退定金的招数,当然这个度需要购房者自行掌握,有时候可能刚刚开头,开发商就会主动退了。
当然有些网友可能也会觉得太麻烦,这时候也可以考虑收集楼盘的一些小瑕疵,比如违规赠送面积、人防车位配比不达标等等,拿着这些问题实名去当地住建局举报,等待后续在住建局介入下再进行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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