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和要约邀请有什么区别?
要约邀请只是引诱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在发出邀请要约邀请人撤回其中邀请,只要未给善意相对人造成信赖利益的损失,邀请人并不承担法律责任,以下四个法律文件为要约邀请: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文章源自玩技e族-https://www.playezu.com/162744.html
大家进行商务谈判签合同的过程中,时常能听一些词像是要约、承诺、要约邀请等等,这些词在日常生活中不是很常用,如果不是特意了解过有相关的知识积累,常常不知道什么意思或者将他们弄混。下面我为大家说一下我国要约和要约邀请定义以及它们的区别。文章源自玩技e族-https://www.playezu.com/162744.html
一、要约和要约邀请有什么区别文章源自玩技e族-https://www.playezu.com/162744.html
1、要约邀请是指一方邀请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而要约是一方向他方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文章源自玩技e族-https://www.playezu.com/162744.html
2、要约邀请是一种事实行为,而非法律行为。要约是希望他人和自己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是法律行为;文章源自玩技e族-https://www.playezu.com/162744.html
3、要约邀请只是引诱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在发出邀请要约邀请人撤回其中邀请,只要未给善意相对人造成信赖利益的损失,邀请人并不承担法律责任,以下四个法律文件为要约邀请: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文章源自玩技e族-https://www.playezu.com/162744.html
要约邀请,又称引诱要约,是指一方邀请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从法律性质上看,要约是当事人旨在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它是一经承诺就产生合同的可能性,所以,要约在发生以后,对要约人和受约人都应生一定的拘束力。如果要约人违反了有效的要约,应承担法律责任。但要约邀请不是一种意思表示,而是一种事实行为,也就是说,要约邀请是当事人订立的,有利于避免和减少因要约内容不全、市场环境变化等各种因素可能造成的对要约人的损害。尤其应该看到,既然合同成立后都允许当事人协议解除合同,那么,在合同成立之前的要约行为也应可以撤销。文章源自玩技e族-https://www.playezu.com/162744.html
二、要约文章源自玩技e族-https://www.playezu.com/162744.html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一方称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称受要约人。文章源自玩技e族-https://www.playezu.com/162744.html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的定义及构成要件】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文章源自玩技e族-https://www.playezu.com/162744.html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三、要约邀请
要约邀请又称为”要约引诱“
要约邀请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只是引诱他人发出要约,不能因相对人的承诺而成立合同。在发出要约邀请以后,要约邀请人撤回其邀请,只要没给善意相对人造成信赖利益的损失,要约邀请人一般不承担责任。如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但商品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则视为要约。因为要约邀请只是作出希望别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因此,要约邀请可以向不特定的任何人发出,也不需要在要约邀请中详细表示,无论对于发出邀请人还是接受邀请人,都没有约束力。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 【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