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好相反,所谓前人栽树、后人乘凉,作为最大受益者,没人比秦惠文王更明白变法的好处。他之所以痛下杀手,是因为当时活着的公孙鞅个人对秦国已没啥作用;一个死掉的他,反而对秦国继续推进变法大有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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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死狗烹,公孙鞅建立的体系,使自己失去了剩余价值战国时期,各国争先恐后推行变法,但只有秦国变法对社会的改变最为深远,秘诀在于公孙鞅的流派特殊,法家集大成者韩非子曾这样总结:文章源自玩技e族-https://www.playezu.com/162415.html
今申不害言术而公孙鞅为法......法者,宪令著于官府,刑罚必于民心,赏存乎慎法,而罚加乎奸令者也。法家也分为“术”、“法”之别,公孙鞅在秦国的变法,核心是确立法令的权威、保证法令的施行,赏罚分明,最大程度减少个人意志对法律体系的干扰。文章源自玩技e族-https://www.playezu.com/162415.html
《商君书》中的记载也证明了这一点。公孙鞅曾多次强调,国家能否达到大治,必须满足三个条件:文章源自玩技e族-https://www.playezu.com/162415.html
一是法,即确立法令;文章源自玩技e族-https://www.playezu.com/162415.html
二是信,得让百姓相信朝廷会依照法律办事。变法之初,公孙鞅“徙木赏金”、割掉太子师傅的鼻子,就是为了确立法令的威严,体现国家信用;文章源自玩技e族-https://www.playezu.com/162415.html
三是权,即推行变法是为了将权力集中与帝王之手,本质上是加强中央集权。文章源自玩技e族-https://www.playezu.com/1624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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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秦国的变法是这样一个循环:为了加强君王集权,按其意志及国家战略确立法令;然后以君权保证法令的执行,树立国家信用,避免任何外来干扰;当实际情况变化而需要调整战略时,也必须采取改变法令的渠道来施行。文章源自玩技e族-https://www.playezu.com/162415.html
同时,公孙鞅为了保证变法落实,还建立了连坐制:文章源自玩技e族-https://www.playezu.com/162415.html
公孙鞅之治秦也,设告相坐而责其实,连什伍而同其罪,赏厚而信,刑重而必。是以其民用力劳而不休,逐敌危而不却,故其国富而兵强连坐制,本质上是一种全方位的监督体系,官可以用法令管百姓,百姓也可以凭证据告官,上下各阶层无不战战兢兢,唯恐违反了政令、惹祸上身。在这一张大网下,秦国的政治生态可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所有人围绕着农战而运转,丝毫不知道辛苦、恐惧为何物。
而自公元前359-340年,经过20年的变法后,秦国的体系已经完全成熟,只要秦王和法令存在,任何臣子都是可有可无的,甚至连公孙鞅自己,也是死在这套他亲手建立的制度之下:
公子虔之徒告商君欲反,发吏捕商君。商君亡至关下,欲舍客舍。客人不知其是商君也,曰:“商君之法,舍人无验者坐之。”商君喟然叹曰:“嗟乎,为法之敝一至此哉!”这是《史记·商君列传》中的记载,在被公子虔诬告后,公孙鞅落荒而逃。在临近边塞的地方,他想找个客栈投宿,店家按规矩要求他提供身份证明:“按照商君制定的法令,如果我们不验证客人的身份,就要被连坐。”(店家自然不认识他是谁)
估计当时的公孙鞅,心里有一万匹神兽呼啸而过:“我去,老子这下可把自己坑惨了!”
所以,杀不杀当时已毫无价值的公孙鞅,对于秦惠文王而言,只需要看哪种选择更有好处。
公孙鞅之死,是他对秦国变法的最后一次重大贡献最终决定除掉公孙鞅,秦惠文王并不是由于报复当年的私仇,而是基于分析利弊后,作出的最佳选择:
其一,杀鸡儆猴,树立威信。
一朝天子一朝臣,新君上位要树立权威,最佳方式莫过于除掉前朝老臣;而最受秦孝公中用的,莫过于公孙鞅同志。况且在当时,这位打工仔的影响力已经威胁到了新上任的秦惠文王:
人说惠王曰:“大臣太重者国危,左右太亲者身危。今秦妇人婴儿皆言商君之法,莫言大王之法”这就是传说中的功高震主,不杀你杀谁?
其二,顺应民心,团结朝野。
我们都知道,公孙鞅在推行变法时手段极为残忍,秦孝公的老哥公子虔都被削去了鼻子,至于其他官员百姓,被杀的可谓血流成河:
商君相秦,用法严酷,尝临渭沦囚,渭水尽赤,为相十年,人多怨之秦惠文王不是秦孝公,刚刚即位的他威信尚浅,朝野抓住机会,纷纷要求处理掉公孙鞅这个刽子手,可谓群情激奋。舍弃一人而保自己位置稳定,我相信换做谁坐在秦惠文王的位置上,都会做出同样的抉择。
其三,为了继续推行变法。
这个很容易理解:你们不是说变法虽好,但手段太狠、杀人过多吗?好,我现在把当初一手负责变法的公孙鞅干掉,你们这下还有啥借口?
说白了,完成了任务的公孙鞅,现在是一个很好的替罪羊,替秦王背这口“严刑峻法、为政残忍”的大锅,让各阶层发泄发泄情绪,转身继续在“农战”的道路上一眼走到黑。
其四,经济上的好处:收回商於之地。
公元前340年,在率领秦军夺回河西之地后,秦孝公把商於之地的十五个城邑封给公孙鞅,后者由此得到“商君”的封号,商鞅一称由此而来。
商於之地位于秦楚之间,之前为楚国所有,此地方圆600里,位置险要、富庶,更是东进荆楚的前沿。在被封给公孙鞅后,意味着这里所有的税收等都要归其所有,秦惠文王显然并不开心,如果能以“商鞅谋反”为名取消其封地,岂不美哉?
而在公孙鞅被杀前五个月,他的手下赵良曾劝他急流勇退,其中一个理由就是商於的财富会带来危害:
君之危若朝露,而尚贪商於之富,宠秦国之政,畜百姓之怨。
一言一概之,在秦惠文王即位后,公孙鞅不仅失去了身为臣子的作用,而且已功高震主、成为众矢之的,但他却贪恋权势与富贵,不知见好就收。他本身是个外来户,其权力的来源只是基于君王的信赖,如果老板过河拆桥,他只有乖乖束手就擒的份。这也是古往今来改革者的注定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