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原则,要求用户通过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后注册账号,并对版块发起者和管理者严格实施真实身份信息备案、定期核验。
《规定》共十三条,对用户真实身份登记、个人信息保护、违法信息处置、用户行为规范、网站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社会监督和法律责任等作了规定。
“规定”第2条明确,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均纳入管理范围。
有网友认为,向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等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供个人真实身份信息,属于泄露个人隐私,网络发言内容也失去了隐秘性,隐私权因此受到了限制。所谓隐私权,是指私人生活安宁和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知悉、收集、利用。“规定”第5条明确了“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也就是说,个人身份信息仅对网络服务提供者公开,在哪个网络平台是否向所有人公开,网民仍然有自己的决定权。
平台规则:
1.后台作者认证必须进行实名认证后方可后台发布软文。
2.前台用户投稿前台自愿的原则可不进行实名认证,单发文投稿评论、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都需要遵守国家法律规定。